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,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。2026年,湖北省围绕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工作,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要求,旨在通过政策引导、资源整合和机制创新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,实现乡村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目标。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省内领先的农业项目咨询机构,深度参与了多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规划与申报工作,对相关政策要求有着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经验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以产业融合为主线,以科技创新为支撑,以机制创新为动力,聚焦农村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强化政策支持,优化发展环境,推动农村产业融合项目高质量发展,为湖北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。
(二)基本原则
- 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: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、规划引导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,同时尊重市场规律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建设。
- 创新驱动、绿色发展: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,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,发展生态农业、循环农业,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。
- 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: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,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策略,突出地方特色,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融合品牌。
- 利益联结、共同富裕:建立健全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,通过股份合作、订单农业、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,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成果。
(三)发展目标
到2026年底,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产业链条更加完整,业态模式更加丰富,利益联结更加紧密,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具体目标包括:新增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00个以上,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以上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%以上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
-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:支持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,延长产业链条,提高附加值。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,推广先进加工技术和设备,开发多元化、个性化的农产品加工产品。
-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:大力发展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农村电商、康养产业等新业态,推动农业与文化、旅游、教育、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。支持建设休闲农业园区、乡村旅游示范点、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等设施,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- 培育农村新型业态:鼓励发展创意农业、智慧农业、认养农业、共享农业等新型业态,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,发挥其在产业融合中的带动作用。
(二)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
- 完善交通物流设施:加快农村公路升级改造,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。建设一批农村物流配送中心、冷链仓储设施,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,降低物流成本。
-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: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,提高农业灌溉保障能力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,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。
-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: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,重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、生活垃圾治理、生活污水治理、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。
(三)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
- 加强农业科技研发:支持农业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重点突破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、农产品精深加工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技术瓶颈。
-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: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,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,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,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见效。
- 推广智慧农业技术:支持发展智慧农业,推广应用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、精准化水平。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,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。
(四)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
-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:鼓励发展订单农业、股份合作、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模式,保障农民的合理收益。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、劳动力、技术等要素入股企业或合作社,参与产业发展和利润分配。
-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: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,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,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体系。
- 优化农村金融服务: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,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、活体抵押贷款等业务,解决农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主体条件
- 在湖北省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
-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- 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和技术力量,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。
(二)项目条件
- 符合国家和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,属于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。
- 项目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,能够促进当地农村产业发展、农民增收和乡村建设。
- 项目规划合理,技术路线先进,实施方案可行,预期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。
- 项目建设内容明确,投资估算合理,资金来源有保障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项目申报
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按照属地原则,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资金申请报告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信用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审核推荐
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整理,并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。
(三)评审立项
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,并下达项目资金计划。
(四)项目实施
项目主体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,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要求推进项目建设,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。
(五)验收评估
项目完成后,项目主体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验收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估,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。
五、政策支持
(一)资金支持
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,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给予资金支持。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购置、设施建设、技术研发、市场开拓等方面。
(二)政策扶持
- 税收优惠: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- 用地保障:优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用地需求,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农村产业。
- 金融支持: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,提供优惠利率贷款。支持农业保险发展,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。
- 人才支持:鼓励各类人才投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,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。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,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和乡村建设行动工作,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。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项目申报、审核、管理等工作,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。
(二)强化政策宣传
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解读,提高政策知晓率,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积极申报。加强对项目实施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(三)严格项目管理
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,加强对项目申报、实施、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,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。对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项目主体,取消其项目资格,并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。
(四)加强监测评估
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监测评估体系,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。加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,为政策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。
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政府、企业、农民等各方共同努力。2026年,湖北省将以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为抓手,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优化发展环境,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向纵深发展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,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,助力湖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。